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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记录决定交多少交强险 车主质疑条件太苛刻
“三年无违章,这怎么可能?”问及交强险费率可下调30%的前提条件时,一位汉口车主不禁脱口而出。自6月15日向社会征订意见,保监会《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》(草案)和去年出台交强险本身一样,面临诸多争议。
车主普遍认为:下浮条件太苛刻,奖罚比例不公平
一般消费者对于费率浮动机制本身没有什么异议,但对浮动条件和奖罚比例提出许多意见。
许多人认为,交强险费率浮动与交通违章挂钩不尽合理,如闯一次红灯交强险费率上浮10%的规定太苛刻。
专家称,将保险的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,对于上一投保年度没有事故和违法的投保者给予价格上的优惠,惩罚违章者和肇事者,是很好的思路。事实上,一年内完全没有交通违章的车主极少———大多数车主根本不能从草案的“奖励”规定中受益。
据统计,去年前10个月,北京282万辆机动车中,遵章驾驶的车辆比例仅约占0.4%,违章率竟然高达99.6%。也就是说,高达99.6%的车主都将成为所谓的“问题司机”,不得不接受上调保费的惩罚。这样的条款设置,对于绝大多数车主来说显得过于严苛。
关于费率上下浮动比例的问题。许多车主反映,交强险费率浮动“上浮容易,下浮难;多交容易,少交难”,实际上就是变相涨价。其中,向下浮动的比例较小,而向上浮动的比例相对大得多,浮动幅度明显不对等,有失公平。尤其对于新司机来说享受优惠太难,而更多的是面临变相的涨价。
业内人士称:执行细则还未到位,有待进一步完善
7月1日交强险制度实行快一年了,按照国务院颁布的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要求,保险公司应当执行交强险费率挂钩浮动制度。该《条例》规定,一年以后在机动车续保时,如果没有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要给予下浮。
7月1日就要出台,但记者从武汉太平洋车险公司了解到,其目前还没收到保监会下发的与新办法相关的执行细则。
交强险费率厘定过程十分复杂。在去年出台交强险之前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曾组织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精算人员,并聘请亚洲知名精算师事务所,分析各保险公司历史赔付数据。
保监会之所以选择上海作为浮动费率改革试点,业内人士透露,是因为上海保险行业发展成熟。上海保险行业协会多年来在对各保险公司的数据收集、整理和分析方面,为决策层提供了有力支持。
保监会称,上海2004年率先实行了保险费率与交通安全记录挂钩的费率浮动制度。据交管部门统计,2005年道路交通事故与上年同期相比,下降了65.96%。三年来,因驾驶记录、事故记录良好,而享受费率优惠的机动车,占到了51.03%,费率没有浮动的机动车占到了38.71%,其余的10.26%的机动车提高了保险费率。
但上海一地也不能涵盖全国地区差异性,也不能说明上海司机就特别遵守规章。如上海《东方早报》一位同行对记者说:“我开车快5年了,被罚钱多次,但有记录的只有一次。”他表示,应该说自己违章大部分都是现场处理的,给了钱就不留记录的。
保监会去年也曾表示,由于交强险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,需要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。同时,还将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,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,逐步实行差异化费率。
永安保险一相关人士说:“浮动费率‘奖优罚劣’,在倡导安全驾驶,提升国民素质方面所起的导向作向功不可没,这一点必须肯定。同时,保监会对具体额度调整,肯定还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。”记者李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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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
交强险保费将由原来的全国统一价,变更为根据车主的日常驾驶状况上下浮动。其计算方式为:最终保费=基础保费×(1+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)×(1+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)。
其中,上一年度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,下浮10%;第二年还未发生的,下浮15%;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的,最高下浮20%。反过来,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,则上浮15%;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,最高上浮30%。
另外,上一年度每发生一次闯红灯或逆向行驶的,上浮10%,但最高不超过30%;无证驾驶的,上浮20%;酒后驾驶或交通违法行为五次(含)以上的,最高上浮30%。相反,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,下浮10%;第二年还未发生的,下浮20%;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的,最高下浮30%。
今年7月1日起购买的交强险,理论上保费最高累计上浮108%,最低下浮44%。以私家车1050元交强险计算,司机最多需多缴1134元,最少可少缴46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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